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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不能松懈
来源: 点击数:1772次 更新时间:2021-1-13 10:03:39

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不能松懈

随着全市各地逐步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松懈。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曲靖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布以下餐饮食品安全汇费提示。

一、广大消费者

(一)家庭用餐注意事项

1.是防止交叉感染。疫情解除前,杜绝吃请等聚餐活动,家庭用餐提倡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感染。

2.合理选购食材。可适量储备块茎类蔬菜等食材,尽量不囤积绿叶菜等易腐烂食材。不采购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吃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提倡健康膳食。加工烹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生食蔬果要清洗干净。疫情期间不订购食用刺身、奶油蛋糕等生食或冷食类高风险食品。饮食要荤素搭配,不暴饮暴食,饮酒要适量。

(二)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择资质齐全单位。要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订餐。

2.防范外卖食品风险。使用外卖平台订餐时,可要求平台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收到食物时核对“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

(三)团餐订购注意事项

1.订餐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供餐保障能力强的餐饮企业。如供餐能力不足,应选择多家供餐企业同时供餐;订餐量大的单位要尽量选择生产、配送条件较好且许可项目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企业订餐。

2.单位订餐要现场考察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3.不订购白切鸡、刺身、凉拌菜等高风险菜肴。

二、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各类餐饮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在认真执行各市县(区)防控要求基础上,按照《云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点,并重点注意如下事项:

1.全面做好复工准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复工前要开展一次“搬家式大扫除”和食材大清查,要对供水设施(排水沟、排污口)、消毒柜、冰箱、蒸箱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要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提前排查员工活动轨迹和健康监测,备好防控用品(口罩、手套、洗手液和体温计等)。

2.严格把控关键环节。人员出入扫描“云南抗疫情”小程序二维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提醒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入内。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把好“人员健康关”、“食材查验关”、“餐具场所消毒关”、“规范操作关”、“菜肴留样关”,确保食品安全。避免进食未熟透的动物产品,慎重选用生冷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拒绝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

3.从严限制就餐聚集行为。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从严限制堂食就餐服务,避免扎堆就餐,要采取外卖、打包、错峰式、分餐制、盒饭制等供餐方式,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帐,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群体性、聚集性聚餐引发疫情风险。

4.规范团餐供应行为。团餐供应单位可建立或加入团餐订购平台,要采取热链供应,餐食加工制作完成后立即放入保温箱、保温桶等储运设备,贴标注明加工完成时间,并做好留样。餐食加工完毕后要保持食品中心温度60℃以上,尽快配送到位。组织专人对接派发,提倡“无接触式”配送。餐食派发时,从开始常温放置至食用应不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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